主角是迟野刘悦的小说叫做《三千情书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迟野刘悦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
以迟野刘悦作为主角的现代言情小说《三千情书》,讲述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,是作者迟野刘悦的一部人气佳作,主要讲述的是:“本王现在就要了你!”一只手直接搂住沈玉的腰肢,轻轻松松把他抱起来,走到床榻边坐下,把他放在自己的腿上。他的左手还捞……
刘悦几乎是拖着裙子走下台,我猜她已经腿软了。
可以理解。
毕竟造了这么久的势,本以为是王牌,没想到给对方送了个王牌,最抓马的是,我们的座位还挨在一起。
她几乎是瘫软在椅子上,望着前几排迟野的背影,也不管有站姐在**她了,问我:「钟雪,你满意了吗?」
我理了理裙摆,拍走上面不存在的灰,她刚才踩了我一脚,并没有留下什么脚印,但我还是觉得脏。
「关我什么事?」我不明所以。
她转过头,瞪着我,眼珠充血,说:「你是迟野的前女友,你为什么不说,这样看我笑话,有意思吗?」
嗯,挺有意思的。
这话我可不敢说,这里都是摄像头,一直对着我们,扔到网上,有的是能读出唇语的人才。
我装作无辜,说:「你也没问我啊。」
「你!」
「别生气了。」我笑笑,拍拍她的手,安慰似地凑近她耳边,又谁也看不到的角度,清晰,缓慢,一字一句道。
「谁让你的前男友,不是顶流呢?」
刘悦的耳朵在充血,偏头瞪我,却不敢把我推出去。
我抓住她的手,她左手的无名指上戴了一枚银色素戒,没牌子,和她今晚的这一身也不搭。
我猜她今天故意找了个银戒戴着,就是为了呼应迟野右手的戒指。
他常年戴着一枚素圈银戒,没牌子,从来不摘下来。
「刘悦,你知道吗?」我握住她的无名指,把玩着那枚银戒,半摘下来,又给她推上去。
我能感觉到刘悦指尖的颤抖。
我猜现在在她心里,我应该很像一个恶魔。
我朝她笑笑,冷静,且无情,阐述着她一定不想听的事实。
「迟野手上的那枚戒指,是我送的。」
所以他才舍不得摘下来啊。
蠢货。
网友反目相谮点评:这本书三千情书从文学的角度来讲,选材很是新颖,角度清晰可见,语言平实而不失风采,简洁而富有寓意,堪称文章之典范!
网友冷弦点评:超精彩,或许是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是从中间看起来的,所以刚看来的时候有一些吃力,但是作为一个老书虫的我来说,必不可少的就是坚持精神了,于是就愈看越入迷了,只不过最精彩最震撼的当然是大结局了,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个超级大彩蛋,让我现在以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来评论!很圆满的一本书,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