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我打算如实转述,听这话立马换了种说辞:「他说,希望我代替他牢牢看好你、守护你、保护你、禁锢你,你中了爱的毒,且是晚期,他无法放你自由。」「一共四十四个字,含标点符号,我待会写给你。」既然要纹身,二十个字扩展到四十个四个字不过分吧?
本来我打算如实转述,听这话立马换了种说辞:
「他说,希望我代替他牢牢看好你、守护你、保护你、禁锢你,你中了爱的毒,且是晚期,他无法放你自由。」
「一共四十四个字,含标点符号,我待会写给你。」
既然要纹身,二十个字扩展到四十个四个字不过分吧?
妹妹听的如痴如醉,陷入在单方面的爱情中无法自拔。
我把纸条给她后,她当晚就出去找纹身店了。
经此一役,我妹越挫越勇。
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和偶像产生了独一无二的联系——原告与被告。
实属罕见的进步。
所以她又回去抱着小说开始研究新策略。
一夜过后,她带着黑眼圈出来问我:
「姐,你听过闺蜜同嫁同离的故事吗?」
7
我拼命摇头。
妹妹却双眼发亮:
「就是你嫁给助理,我嫁给影帝,然后我俩一起离婚跑路!」
我大为震撼,且不理解:
「为什么要一起跑?你不是一直想嫁给影帝吗?」
妹妹满脸看土包子的眼神:
「你不懂,这是情趣。如果生了孩子,还可以父子追妻火葬场。可香了。」
啥情趣要拉高离婚率?
不过火葬场烤一通,什么肉都香,这是事实。
我听后果断摇头:
「我不喜欢啥子助理,你要追你追,别拉上我。」
然而妹妹却不干了。
「你知不知道这关系到我一生的幸福!你凭什么不帮我实现梦想?」
我反驳:
「不是说闺蜜同嫁吗?我和你又不是闺蜜!」